万丽
生活只要有目标,有方向,一路前行,你一定会得到你想要的[赞][赞]原内容已删除
张波妻子万丽照片
万丽照片
她关爱被侵害妇女,主动上门走访,用温暖抚慰她们心中的伤痛;
她带着热情,发挥优势走进校园、社区、机关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她把司法的温度融入办案的每个环节,积极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她就是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大佛镇监察室主任万丽,一名为妇女儿童权益奔走不息的基层检察官。从检13年以来,万丽多次荣获省、市、县级表彰。2019年11月,万丽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这也是乐至县检察院近年来个人所获最高级别表彰!
温情办案
最大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12月19日,又是一个繁忙的中午,匆忙回家为女儿做好饭,简单吃几口就赶到办公室仔细阅读案卷,为当天下午的出庭做充足的准备,像这样的情形对万丽来说已经习以为常。
今年46岁的万丽曾经是一名教师,2006年考入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贪、未成年人犯罪检查科、乡镇监察室等部门工作,凭着乐观的心态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很快适应了各个岗位的工作。
万丽承办的案件受害人大多为妇女儿童,为了更好的与对方交流,掌握她们的心理动态,利用晚上或空余时间,她积极为自己充电自学心理学,并于2013年通过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就是她办理案件的两大法宝,通过交流消除对方的不安情绪后,万丽才着手调查审理,案件得以顺利进行,她也因此赢得社会的赞誉和群众的认可。
万丽承办的谢某某等18人故意伤害案是乐至县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涉案最多的一起案件,共有14名未成年人参与其中。其中3名未成年人被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9名未成年人被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该9人,万丽积极与共青团乐至县委协商引进9名西部大学生志愿者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教”,凝聚社会力量组织公益实践、劳动教育等活动帮助9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该案也被评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普法宣传
构筑妇女儿童维权社会网络
空闲之余,万丽就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掌握的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及工作中接触的案例,引导教育青少年阳光开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等工作。
此外,她积极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其精心编排的普法情景剧、反映校园欺凌禁毒的专题讲座和心理健康辅导深受师生及群众喜爱,受教育者达上万人。她还走进机关、社区、村组开展防性侵害和反家庭暴力等普法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由其拟稿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涉入网吧、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于2014年7月发布。该《意见》增强了职能部门间联动的可操作性,形成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长效机制,也因此,该《意见》入选“2016年四川省未检工作五大典型创新事例”。2014年以来,未成年人“涉网涉娱”犯罪同比大幅下降,由此推动投资500余万元的“公益电子书屋”项目在25个乡镇、606个行政村、30个社区落地开放。
多年来,万丽立足检查岗位,带头办案,通过法治宣传、创新帮教等形式,始终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自己的工作重心,既赢得了妇女儿童的信任,又得到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大家亲切的喊她为“知心姐姐”。“干一行爱一行,做工作要有担当。既然当了检察官,就要认真履职,更要对得起身上穿的制服。”万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