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一水电建公司因串通投标被罚一年内禁止投标!而在处罚期内仍能中标这背后有何玄机?
企业曾因串标被罚:
据(湘水罚〔20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南省水利厅通过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调取刑事案卷中的讯问笔录并结合自行调查的询问笔录等系列证据认定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罚款170.850066万元,并取消其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2日。
该信息还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得到确认,公众可以公开查询到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
被罚期间,仍能中标:
据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德清县段)新民桥闸站工程新民桥闸站工程” 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1]230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而据该平台2022年8月30日发布的“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德清县段)新民桥闸站工程”中标结果显示,中标单位为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9557.6741万元。
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水利厅的处罚内容明确禁止参加投标,在此次招标信息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栏又明文规定:投标人无公开期限内限制投标的水利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那么,该企业是如何过五关斩六将,突破层层关卡,顺利成为中标人的,在此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人又为何层层失守,难道对企业信息不进行审核吗,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第二,如果说招标人、评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对处罚信息一无所知,那涉事企业总不会不知道吧,那如果企业故意隐瞒被罚信息,继而获得中标资格,那这种行为又该如何定性,是否属于虚假招标呢。
第三,招标投标制度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就是,通过招标投标健全市场经济体系,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
那么,如果企业违规中标,项目带病上马,是否违背了招投标初衷,这背后到底有何玄机,还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媒体人周刊#

水利厅领导干部公示

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库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云南省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浙江省水利厅官网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26日从浙江省水利厅官网“本机构负责人”栏目获悉,李锐已任该厅党组书记。

5月16日,浙江省委组织部曾发布拟提拔任用的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李锐拟任省直单位正厅领导职务。

公开简历显示,李锐1968年8月生,安徽太和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浙江省水电勘测设计院水电室副主任、水工室主任,省水利厅建设处副处长、规划计划处处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21年4月任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此前任浙江省水利厅党组书记的是生于1963年11月的马林云。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