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产假是158天吗?
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 各省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至于增加女职工产假多少天要看各省具体规定。
各省规定女职工增加产假天数是不一样的。请你看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
3.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是。
法定产假是158天吗
法律法规规定的是98天,然后各地区根据自身要求都不一样,直接百度当地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不是。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产假是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即:双胞胎增加15天,三胞胎增加30天,四胞胎增加45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还规定了30-60天不等的奖励假,属于地方性规定。所以不考虑难产和多胞胎的额外增加天数,有的省产假是128天,有的省产假是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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